华都百货商场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及申报处理正确吗?
滨海市华都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场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 13%。2021年7月份发生增值税相关经济业务如下: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万元、增值税为 11.7 万元;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20万元;柜台零售货物金额 24.57 万元,其中,2.34万元开具了普通发票,其余未开具发票;妇女节以库存商品(不含税价值2 万元)为女职工发福利;月末盘亏存货账面成本1.5万元,经查是因为管理不善被盗。
根据上述资料,商场财务人员对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迸项税额=11.7(万元)
销项税额=(120十2.34)×13%=15.9042(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15.904 2-11.7=4.20426万元)
并在8月13日办理了网上中报手续。
【考核要求】
请分析商场财务人员 8月份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给子更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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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10/09 21:52
你好,同学,稍等一下的
2023 10/0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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