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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滨海市华都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场所有货物增值税税率全部为 13%,2020 年 7 月份发生增值税相关经济业务如下,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90 万元,增值税为 11.7 万元;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20 万元;柜台零售货物金额 23.73 万元,其中,2.26 万元开具了普通发票,其余未开具发 票;“三.八”妇女节以库存商品(不含税价格 2 万元)为女职工搞福利;月末盘亏存货账面成 本 1.5 万元,经查是因为管理不善被盗. 根据上述资料,商场税务员对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11.7(万元) 销项税额=(120+2.26)×13%=15.8938(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15.8938-11.7=4.1938(万元) 并在 8 月 13 日办理了网上申报手续。 要求:请分析商场税务员 8 月份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给予更正。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1 09/10 09:01
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申报的增值税是不正确的,更正如下
2021 09/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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