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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3月3日,某进出口公司同时向俄罗斯甲、乙公司发出传真,传真表明了进出口公司可以提供的羽绒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价格、交货期限、地点和交货方式,并要求对方10天内答复。甲公司收到传真后第3天答复同意接受进出口公司的要约,但要求交货期限提前。乙公司收到传真后第4天答复同意接受进出口公司的要约,但要求提供产地证明。进出口公司分别在5日、6日收到两公司的答复。因故进出口公司没与两公司商谈。两公司要求进出口公司履行合同。 (1)进出口公司发出的传真是否为有效要约?说明理由。 (2)甲乙公司的答复是否为有效承诺?说明理由。 (3)进出口公司应该向谁履行合同?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3 06/05 19:54
薛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尊敬的学员您好!参考一下 1传真是有效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回复不是承诺。甲乙公司的回复均改变了原来要约的内容,属于新要约。 3进出口公司应该向甲公司履行合同
2023 06/0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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