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尚未入账处理。
中分回的利润230万元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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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3 04/02 07:32
您好,需要交所得税的。200*(25%-20%)+100*(25%-30%)=5 把境外所得用25%算差额
2023 04/02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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