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为2000万元,境外所得如下:(1)A国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适用税率4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适用税率20%。(2)B国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税后所得175万元,适用税率30%;租金税后所得135适用税率10%。要求:计算该企业境内外所得汇总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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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3:38
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其中应纳境内企业所得税为1944万元,税负率约为97%,应补缴的滞纳金56.4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总计2000万元。
境外分别是A国和B国,A国:50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40%,纳税额200万元;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率20%,纳税额20万元。B国:175万元生产经营税后所得,适用税率30%,纳税额52.5万元;135万元租金税后所得,适用税率10%,纳税额13.5万元。
因此,该企业境内外所得汇总应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为2086.4万元,比境内税额的2000万元多出86.4万元,拓展知识:外展企业所得税基本概念:境外分支机构所得税根据所得性质的不同分为独立企业所得税、非独立企业所得税和分支机构所得税三种类型。
2023 01/2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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