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八月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800万元,已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6.5万元,假设不考虑进项税额,计算白酒厂应纳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2:34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八月销售白酒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00万元,已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6.5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考虑进项税额,白酒厂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1. 销售额80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增值税税率为13%,应纳税额为104万元;
2. 已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应计入销售额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白酒厂应纳税额为30.42万元;
3. 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6.5万元,应计入销售额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白酒厂应纳税额为73.45万元。
总之,在不考虑进项税额的情况下,本月白酒厂应纳税额总计为208.87万元。
拓展知识:税收是指社会必要的统一收取的国家财政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家正常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税收分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其中增值税等是国家税收,主要由国家收取;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环保税等则属于地方税收,由地方各级政府收取。
2023 01/10 12:4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