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某啤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八月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800万,已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6.5万元,假设不考虑进项税额计算,八月该啤酒厂应纳增值税。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2:2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某啤酒生产企业应纳8月份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款项应纳税款,属于应税销售额。因此,在八月份,该啤酒厂销售800万元的啤酒,需要缴纳增值税款。 除了啤酒的销售额外,该啤酒厂还需要缴纳包装物押金。根据《增值税收入管理办法》,纳税人向客户收取包装物押金,押金应按增值税法规定的期限内退还客户,应当从销售额中扣除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计入销售额,即该啤酒厂月应缴税款应减去2021年8月已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0元,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65000元。 总之,该啤酒厂2021年8月应纳增值税款=800万-234000-565000=7293.6万元。拓展知识:纳税人如果有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从应纳税款中抵扣。
2023 01/10 12:28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