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2019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2800
2800是怎么计算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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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8/09 19:13
你好,同学,计算过程如下
1900/(1-5%)=2000
属于该居民企业应承担的间接税=1000*80%=800
2019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800=2800
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 08/0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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