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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0万元。2008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3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4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要求: (1)请解释重置成本价的含义。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5/25 19:32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筑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8000×60%=4800(万元) (3)应纳增值税=12000×5%=6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00×5%=30(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00×(3%+2%)=30(万元) 应纳印花税=12000×0.5‰=6(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税金=30+30+6=66(万元)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3000+4800+66=7866(万元) (5)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转让办公楼的增值额=12000-7866=4134(万元) 增值率=4134÷7866×100%=52.56% 应纳土地增值税=4134×40%-7866×5%=1260.30(万元)。
2022 05/2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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