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21年5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2000万元。2008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3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4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8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请解释重置成本价的含义。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印花税。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6)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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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04/15 13:47
(1)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筑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8000×60%=4800(万元)
(3)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2000÷(1+9%)×9%×(5%+3%+2%)=99.08(万元)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印花税=12000×0.5‰=6(万元)
(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4800+3000+99.08+6=7905.08(万元)
(6)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转让办公楼的增值额=[12000-12000÷(1+9%)×9%]-7905.08=3104.09(万元)
增值率=3104.09÷7905.08×100%=39.27%
应纳土地增值税=3104.09×30%=931.23(万元)
2022 04/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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