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26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21年6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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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2 05/07 19:50
该酒厂2021年6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
(50000+3000/1.13+22600/1.13)*0.13=9445.13
2022 05/0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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