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建筑用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30,000元,税率13%;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材料的运费为5,550元,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B公司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元,税率9%。
(3)取得道路工程施工(一般计税方法)不含税收入50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取得绿化工程(一般计税方法)不含税收入10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跨地级市工程项目当月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300,000元,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项目支付分包方工程款200,000元,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9%。
根据上述信息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预缴的税款和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税款。以元为单位,每一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2 05/05 21:29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5/0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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