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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这个题目中的答案解析中为什么要乘1-10%?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元。 A.2631.58 B.3157.89 C.3473.68 D.3684.21 提问 题目笔记 纠错 隐藏答案 收藏 C D 材料成本=40000×(1-10%)=36000(元)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6000+20000+10000)÷(1-5%)×5%=3473.68(元)。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4/22 14:55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 04/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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