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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30万元。企业收回这批材料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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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4/13 15:44
同学你好
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万元。——200加10=210
2022 04/1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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