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批材料,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30万元。企业收回这批材料后用于继续加工(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8 16:40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批材料,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30万元。 此时,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税额,即1.3万元。因为外单位加工产生的加工费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未按照规定进行抵扣,可以贴现在税种内税收,从而减少缴税额度。 企业收回这批材料后用于继续加工(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这笔费用应该按照当地规定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缴纳,通过准备专用发票,确保加工费用以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得到正确抵扣,以减少企业缴纳增值税税额。 拓展知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累计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纳税人,在增值税税务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比小规模纳税人更加重,税率更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比小规模纳税人更高的税收和报告要求,必须按规定格式发票,记录账簿,如:增值税统计表、增值税减免索取表、抵扣索取表、免抵税额调整表等。
2023 01/28 16:4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