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企业A(所得税税率为25%)持有甲国B公司40%股权,甲国的所得税税率为10%。2020年B公司实现税前利润4000万元,在甲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0万元。B公司决定向股东分配2500万元的税后利润,A公司分得1000万元,并按照甲国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缴纳了50万元的预提所得税,实际获得950万元的股息所得。A公司为进行对B公司的投资,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为20万元。
要求:
(1)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件,请说明理由。
(2)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
(3)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股息所得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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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2:58
1)A公司来自B公司的股息所得,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因为A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超过20%
2022 04/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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