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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5日,赵某向钱某借钱100万,钱某同意,并约定先扣除利息5万,同时要求赵某提供抵押和保证。1月11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钱某借款100万给赵某,先扣除5万利息,借款期限6个月,利率5%。赵某提供房屋A作为抵押,双方同日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孙某与钱某订立担保合同,孙某就赵某不能全部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方式。后来赵某资金周转困难,1月25日以市价将房屋A卖给李某,同日赵某与李某办理登记过户。借款到期,赵某无力偿还,钱某找李某要求实现抵押权,李某拒绝,钱某又找到孙某,孙某同意替赵某还清债务,但对于本金利息提出异议。 要求: 1.赵某和钱某的合同什么时间成立?并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获得房屋A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钱某是否有权找李某实现抵押?并说明理由。 4.孙某应该在多少金额内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2:39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参考答案: 1.赵某和钱某的合同自钱某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李某获得房屋A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赵某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故李某获得房屋所有权。 3.钱某有权找李某实现抵押权。根据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题目中不动产抵押已经登记,即使抵押物转让,抵押权人仍旧可以行使抵押权。 4.孙某应该在99.75万内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题目中,100万借款中预先扣除了利息5万,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95万计算利息,返还的本息合计是99.75万。
2022 04/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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