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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0年4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6年8月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张某续签,已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张某月平均工资5000元,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500元,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的下列公式中,正确的是()。A、4500×6=27000(元)B、4500×7=31500(元)C、5000×5.5=27500(元)D、5000×6.5=32500(元)这题怎么算的 谢谢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2 04/06 16:24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010年4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6年8月1日,所以是按6.5年计算,所以选择D选项
2022 04/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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