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1日对外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单位垫付相关的运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0.27万元。甲公司因销售该批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因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万元。
A.53
B.59.77
C.56.5
D.59.5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1 11/20 09:53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56.5
2021 11/20 09:5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