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1日对外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代购货单位垫付相关的运费3万元,增值税税额0.27万元。甲公司因销售该批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因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0 06/01 08:46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因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50万+6.5万+3万 +0.27万 包装物押金10万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2020 06/01 08:4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