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取得的国有土地上建普通住房出售,2020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5000万元,缴纳登记、过户手续费及相关税费160万元;(2)住房开发成本6000万元;(3)住房开发利息5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4)住房竣工验收通过,经销售取得收入28000万元;(5)销售住房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560万元。(其他资料:甲公司所在的省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计算应扣除的开发费用扣除额?(3)计算应扣除加计扣除额?(4)计算应扣除的费用总额?(5)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写出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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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11/17 22:02
1、地价 5000+160=5160
2、开发成本 6000
3、(5160+6000)*5%+500=1316
4、附加税金60万 560-560/1.12=60
5、加计扣除(5160+6000)*20%=2232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4768
收入28000/1.09=25688.07
增值率(25688.07-14768)/42.5%
应交土地增值税=(25688.07-14768)*0.3=3276.02
2021 11/1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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