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7年1月以总公司机构所在地的一栋于2015年7月购入的房产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2 400 000元,购入时支付买价为3 780 000元。购入后发生装修费用232 000元。贷款本月底到期,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金,经双方协商,银行将所抵押的房产收归己有,该房产目前市场含税价格为4 725 000元,银行向该公司支付了差价,并于当月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老师:为何这个抵债的情形是要交增值税的,不是什么合并中抵债不用交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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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1 10/21 14:59
你好,抵债是视同销售,产权发生了转移
2021 10/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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