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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X19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材料为应税消费品,其实际成本为20.000 元。甲公司支付给受托方的不含税加工费为5000元,应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0元,应支付的消费税为6250元,全部价款已使用支票付讫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连续生产,该批材料已由乙公司加工完成,甲公司全部收回并已验收入库, 要求: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1 06/24 17:1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原材料20000
2021 06/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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