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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收入、成本中包含转让旧办公楼合同记载的不含税收入1300万元、成本700万元(其中土地价款200万元),但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6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5成。问应纳和增值税?(2)8月中旬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进项税额5.76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将其费用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税法上选择分期税前扣除。这个会计上怎么处理?影响多少会计利润?税法上怎么处理?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0 10/06 10:4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这个36会计上不处理,会计利润的话不处理,税法上要纳税 调增加处理,不可一次作为费用扣除。
2020 10/0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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