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1日,向当地某商场销售微波炉5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税)单价 为500元/台,销售额250000元,并约定对方10天内付款可享受不含税价款5% 的现
金折扣。对方于1月7日付款。
(2)8日,销售微波炉500台给外地客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290000元,且支付运输费价税合计5500元,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为5000元,税额为500元,该外地客户款项未付。
(3)9日,拨付2台微波炉给本单位职工使用,未开具发票。
(4)10日,没收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确认收入但未开具发票
(5)11日,购进原材料、零部件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未200000元,税额未32000元;支付运费价税合计3300元,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为3000元,税额为300元,上述货款未付,运费已支付,货物已运达并入库。
(6)12日,购进冰箱配件一批,货款已付,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6000元,物资尚未验收入库。
(7)13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零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0 07/20 13:27
你好,把题目完整的发过来看看
2020 07/2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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