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7. 本月从农场、渔场、养殖场处购进蔬菜、海鲜、肉类等农产品,用于餐饮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金额合计300 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水果等农产品,取得对方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金额70 000元,增值税额2 100元。 【解析】金额=300 000+70 000=370 000(元)进项税额=370 000×9%=33 300(元) 从小规模纳税人出购进农产品也是用9%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代开的专票税额没用??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19 10/21 13:59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个人认为,购进的专票,应按专票来认证抵扣,而不是计算抵扣
2019 10/21 15:23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