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其他

系列专题讲解:08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十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08-08-04

  专题十四:契税考点汇总

  考点一: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时,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时,由征收机关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3、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以:)的差额为计税依据。:)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征收契税。

  (2)承受房屋附属设施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果附属设施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除法定继承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1999年单选题:

  甲、乙双方发生房屋:)行为,当:)价格相等时,契税(D)。

  A.由甲方缴纳 B.由乙方缴纳 C.由甲、乙双方各缴一半 D.甲、乙双方都不缴纳

  2004年单选题:

  某公司2003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B)

  A.0万元 B.9万元 C.18万元 D.33万元

  (800-500)*3%=9

  2005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契税计税依据可由征收机关核定的是(C)。

  A.土地使用权出售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赠与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考点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00年考过判断题。

  考点三:契税的征税对象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以下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契税)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房屋;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⑤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2001年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的有(ABCD)。

  A.以土地权属作价投资 B.以土地权属抵债

  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权属 D.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权属

  2002年多选题: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有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行为征收契税。这些特殊方式有(ABC)。

  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企业分立中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

  2005年多选: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有(ABC)。

  A.以房产抵债 B.将房产赠与他人 C.以房产作投资 D.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考点四: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2001年判断题: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考点五: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用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等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契税;

  6、外国使领馆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特殊规定:

  (1)公司制改造,对整体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3)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分立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收购国有集体企业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职工的,免征契税。

  (6)承受关闭、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职工的,免征契税。

  (7)房屋的附属设施;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8)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9)其他。

  ①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②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③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④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200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有(BD)。

  A.城镇职工自己购买商品住房 B.政府机关承受房屋用于医疗

  C.遭受自然灾害后重新购买住房 D.军事单位承受房屋用于军事设施

  2006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契税的有(BD)。

  A.农民承包荒山造林的土地 B.银行承受企业抵债的房产

  C.科研事业单位受赠的科研用地 D.劳动模范获得政府奖励的住房

  自己练习一下:

  2002年单选题: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其中以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取得额外补偿500万元。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C)。(适用契税税率3%)

  A.15万元 B.36万元 C.51万元 D.126万元

  2006年单选题: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价值70万元的第二、三两套两室住房与丙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四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乙、丙纳税契税的情况是(A)。

  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缴纳

  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