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个人转让住房的增值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个人转让住房的增值税】
答疑老师回复:
地区 | 购置时间 | 住房性质 | 税务处理 |
北、上、广、深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 非普通住房 | 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税 | ||
其他 城市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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