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定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各位小伙伴们备考得怎么样了呢?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汇总了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免交印花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什么情形免交印花税?
答疑老师回复:
印花税的免税规定:
项目 | 内容 |
金额较小 | (1)应纳税额不足1角 |
与个人的小额交易 | (2)“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3)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 (4)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 (5)电话和联网购物 (6)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
非列举凭证 | (7)“人身”保险合同 (8)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9)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借款展期”合同、“日拆性”贷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 (10)“法律、会计、审计”合同;“出版”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11)非记载资金的其他账簿;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国库业务账簿 (12)物资调拨单 |
已贴过印花 | (13)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14)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 (15)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16)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
鼓励行为 | (17)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照顾行为 | (18)图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19)农业保险合同、农业生产者购买生产资料或销售自产农产品签订的买卖合同 (20)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 |
非经营行为 | (21)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 |
特殊货运 | (2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23)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24)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属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
政策扶持 | (25)股权转让(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 【注意】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需要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须由企业提出申请,报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税务局审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更多推荐:
了解详情38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