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网校 > 正文

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到哪里交税和开票?

2016-05-11 09:00来源:12366北京中心

问: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到哪里交税和开票?

答: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一)个体工商户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