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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如何划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14
普通

【问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

可以参考国发〔2016〕26号规定:

(一)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三)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四)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五)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六)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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