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每年向境外单位支付销售佣金,涉及的税款都是对方承担,营改增后,支付佣金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我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做呢?
【答案】
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确认佣金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佣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佣金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银行存款
缴纳代扣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抵扣进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红字)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 或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