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7-10
普通
第十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固定性),无偿地(无偿性)、强制(强制性)取得财政收入而发生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我国的税收体系
1.按照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流转税、所得(收益)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类型 | 代表税种 | 特点 |
流转税类 | 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 城建税 | 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 (1)流转税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联系紧密。 (2)流转税与商品价格联系紧密。 (3)流转税的缴纳者和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往往是分离的。 |
所得税类 |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1)征税客体是纳税人实际所得额或收益额; (2)以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原则,所得多则多征,所得少则少征,无所得则不征;——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 (3)除适用比例税率外,还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
财产税类 | 房产税、契税、 车船税 | 以纳税人所占有或转移的财产为征税对象,面向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 |
资源税类 | 资源税 | 就各地的资源结构和开发、销售条件差别所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
行为税类 | 屠宰税、筵席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2.按照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按照计征的标准:从价税和从量税
4.按照税金是否包含在商品价内:价内税和价外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