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乙在提示付款时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绝,则乙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包括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3-03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乙在提示付款时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绝,则乙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包括

甲向乙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乙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如果丙在背书受让该汇票后并未提示付款,而是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又背书转让给乙,乙在提示付款时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绝,则乙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包括( )。

A、甲 

B、甲、丙 

C、甲、丙、戊 

D、甲、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背书人乙作为持票人时,乙只能向前手出票人甲追索,不能向后手丙戊追索。  

现在吃的每个苦,都是给未来添砖加瓦。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时间转瞬流逝,正在备考注会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啊!以下是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精选练习题,快来学习吧!

相关链接:

【每周一期】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错题本

【建议收藏】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