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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四十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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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

多选题

(教材P401)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开立申请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

A、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B、乙个体工商户

C、丙公司所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D、丁企业在异地设立的临时机构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具备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主体并不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选项 D错误,异地“临时机构”应依法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异地“常设机构”可作为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单选题

(教材 P418、425)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甲公司自行承兑。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对价。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提供货物后,发现该货物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要求撤销合同。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B、丙公司在取得票据后才知道甲公司与乙公司违约情形的,甲公司可以拒绝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D、丙公司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权的行使。选项 A:甲公司和乙公司存在票据基础关系瑕疵,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选项 B:明知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其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此处的 “明知 ”是指票据交付之前明知,而交付之后才知道的,不构成抗辩。选项 C:在票据行为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基础关系上的事由对票据权利人进行抗辩。【点评】本题主要掌握对人抗辩。《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理解这一规定时,应注意的是:票据债务人只能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单选题

(教材P415、423)关于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限制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只是签章行为无效,并非票据无效,票据上的有效签章人应承担票据责任

B、因欺诈、偷盗、胁迫和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C、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否则该票据持有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成立与生效。根据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选项 C表述错误。【点评】持票人对记载付款期限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年。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2年。

单选题

(教材P453)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内信用证只限于支取现金,不得转账结算 

B、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应当拒绝付款 

C、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结算服务 

D、我国的国内信用证为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国内信用证的结算。选项A,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选项B,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选项D,我国的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单选题

(教材P41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姓名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多选题

2021年4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乙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支票给丙公司,该支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丙公司,甲在该支票上签章,并记载本人是乙公司。4月2日,丙公司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形下,仍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丁公司,已支付租金。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丙公司享有票据权利 

B、丁公司享有票据权利 

C、乙公司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D、甲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D 

【解析】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相对人(丙公司)明知代理人(甲)没有代理权,则相对人(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选项A),无论本人还是无权代理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相对人(丙公司)又对他人(丁公司)进行票据行为,丁公司因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而取得票据权利(选项B),无权代理之下的本人(乙公司)仍然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C)。但是,无权代理人(甲)须对票据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

单选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变造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对变造前的金额(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对变造后的金额(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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