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每一个通过注会考试的人都在背后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抓住时间,做好规划。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1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留置权(一),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多选】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11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1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辽西公司可以直接将电脑出售,所得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选项D错误。
点评:注意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分。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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