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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八):加计抵减政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10-17

你总要为了梦想全力以赴一次。正保会计网校从过去一周的《税法》每日一练反馈中筛选出了错误率较高的题目,赶紧行动起来,和小保一起回顾一下这类易错题涉及的知识点吧!

2024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

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C、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D、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需要注意业务发生的年份来判断适用加计抵减的具体比例。

时间加计比例
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
2019.4.1-2019.9.30加计10%加计10%
2019.10.1-2022.12.31加计10%加计15%
2023.1.1-2023.12.31加计5%加计10%

加计抵减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比例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提示】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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