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作用,保障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能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依据
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减半收取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省本级会费。
2023年中注协级会费收取标准,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省协会代管注师按照减半后500元/人的标准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二、应缴会费计算标准
2023年应缴会费由省本级会费和中注协级会费组成,继续按“孰低原则”执行。合并计算的2023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2年应缴纳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缴纳。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应缴会费数据请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查看,请严格按照财务报表子系统中事务所会费查询数据执行,按照“表格9栏”小计金额缴纳会费。
三、其他事项
(一)会费收缴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会费不收取现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直接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省注协账户并备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二)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4200116501805000876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缴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不得随意舍位。会费发票领取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后,会计师事务所可凭银行汇款单直接到省注协综合部领取。
(四)如有疑问,请与省注协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27)87849605;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二路75号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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