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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紧钱袋】准CPAer们一定要知道的个税税收优惠大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2-31

一年又一年,转眼间各位准CPAer们是不是已经在静静期待年终奖了?今年能发多少年终奖?收到年终奖的时候可别忘记缴税哟~下面正小保为各位准CPAer整理了一定要知道的个税税收优惠大全,事关你的钱袋子,一定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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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如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一补助免税。
·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免税。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注意: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根据财税[2006]10号: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如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除以上常见的个税税收优惠策略外,以下情况也可以申请免税、减税哟~

1、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2、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4、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6、军人的十三项补贴不征或暂不征税
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8、远洋船员的伙食费不征税
9、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10、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11、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免税
12、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13、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14、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的补贴免税
15、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免税
16、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17、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18、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19、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20、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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