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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会计》答疑精华:委托加工物资和受托加工物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3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

【试题内容】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完成后,A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另支付运杂费3万元(不含增值税),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5%,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

A、116.85万元

B、136.33万元

C、123万元

D、139.73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增值税不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不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100+20+3=123(万元)。

提问内容:委托加工物资和受托加工物资的分录都怎么做的?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委托加工物资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思路: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的理解,该知识点属于注会《会计》第三章存货的内容。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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