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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进口货物征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17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进口货物征税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计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和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常考的组合,多加注意。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二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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