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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票据保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26

“与其用泪水悔恨今天,不如用汗水拼搏明天。”对于中级会计经济法而言,坚持牢记知识点、多做题,学会积累是关键,考生要不怕做错题,做错了学会总结就好。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路上,陪你每天进步一点点,陪你向中级会计经济法高分每天迈进一点点!

错题点评:2019年04月20日

票据保证的相对记载事项为( )。

A. 保证人住所

B. 被保证人名称

C. 保证日期

D. 保证人签章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应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与相对应记载事项两种。绝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表明“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相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

点评:本题考核票据保证。这里规定较多,需要大家掌握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

: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登录后点击“专家点评”即可查看。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更多易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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