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会计人员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详情如下: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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