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中,如何处理被投资单位的商誉减值损失?
在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中,处理被投资单位的商誉减值损失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首先,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是评估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过程。
2. 商誉减值测试通常包括两个层面的评估: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定性评估主要是评估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迹象,例如市场环境变化、业绩下滑等。定量评估主要是通过计算商誉净资产回报率与预期回报率的差异,来确定商誉是否存在减值。
3. 如果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显示商誉存在减值,需要按照减值金额进行核算处理。减值金额是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商誉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4. 商誉减值金额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的损益表,并相应地减少投资者在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账面价值。
5. 如果商誉减值金额超过投资者在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账面价值,需要将剩余的商誉减值金额计入投资者的损益表。
需要注意的是,商誉减值损失是一种非现金损失,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同时,在下一期的会计报表中,需要重新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以确定商誉减值是否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