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后如何处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可能涉及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或者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对于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变更后的计量模式下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1. 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被重新计量为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时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这个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该被转移至资本公积账户,并且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内按照成本模式进行摊销。
2. 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被重新计量为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这个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该被转移至未分配利润账户,并且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内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方法仅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也需要遵循。此外,具体的处理方法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综合判断和决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以确保准确无误地处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