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后如何处理已确认的租赁收入?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发生变更时,已确认的租赁收入应根据新的计量模式进行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包括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1. 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在变更时,已确认的租赁收入不需要调整。以后的租赁收入将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2. 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在变更时,已确认的租赁收入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是将已确认的租赁收入减少或增加到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中。调整金额为已确认的租赁收入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后的计量模式应当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并且在变更时应当进行充分的披露和说明。同时,变更后的计量模式应当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中持续使用,除非再次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