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精华问答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是否需要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4-15
根据中级经济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一般情况下需要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通常约定了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普通合伙人追偿。

然而,根据具体的合伙协议,有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比如,合伙协议中可以约定某些合伙人只负责出资而不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这些合伙人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总之,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需要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合伙协议来确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合伙人应当明确约定各自的债务承担责任,以避免产生纠纷。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