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是中级经济法中两种不同的抗辩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主张其权利时,债务人可以以其还未履行的义务作为抗辩理由。这种抗辩权利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债权人主张其权利之前就可以主动提出抗辩,以阻止债权人的主张。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主张其权利时,债务人可以以其已经履行的义务作为抗辩理由。这种抗辩权利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债权人主张其权利之后才能提出抗辩,以减少或消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两者的区别在于提出抗辩的时机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之前,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而后履行抗辩权是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之后,债务人才能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