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的解散
1.解散情形: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1)合伙企业解散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所以A选项错。(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才可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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