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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09

知识不是背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会应用才是硬道理。为了让学员们真正将知识转化为分数,正保会计网校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的相关试题,希望大家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实战能力!

【单选题】2014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5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6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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